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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一企业获研究开发费用省财政最高奖励

时间:2019-07-10 10:56  来源:姜堰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日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联合下达201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财政最高奖励50万元。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总投资近20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N型单晶双面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研发及制造,是国内第一家规模化生产这一产品的工厂,目前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拥有全球最大的2.1吉瓦N型单晶双面电池产能,是泰州工业经济50强企业。
 
       自2017年12月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四部门出台《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来,姜堰区高度重视政策宣传,不断提高企业对研发经费奖励政策的知晓率,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
 
       据了解,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由省财政、科技、税务等部门根据有关要求设立。获得省企业研发奖励资金基本条件包括企业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需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且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企业当年未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取得既是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引导和扶持,也是对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一种激励,将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现以创新促转型、以创新谋发展。省级财政奖励资金分若干档次,最高为50万元。
 

编辑:陆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