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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时间:2019-04-10 13:43  来源:泰州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近日,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出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期间举报奖励通告,发动、鼓励广大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市民,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3月21日至6月30日,全市开展覆盖所有危化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和化工生产企业、港口危化品仓储企业、城镇燃气企业、油气输送企业、烟花爆竹及造(拆)船企业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行业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在此期间,市应急管理局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广大企业职工,以实际行动参与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拨打0523—86895015投诉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通告指出,对于核查属实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群众举报,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将按规定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其中,有效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最低不少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有效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其他安全生产隐患,如设备设施或者作业环节存在现实不安全因素的奖励500元至1000元。
 
       大家在举报身边安全隐患时需准确提供以下内容:被举报生产经营单位的详细名称及地址;存在事故隐患或者非法违法行为的内容、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相关证据材料或信息;举报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市应急管理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后,应于2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或申请其他方式进行领取。如举报人逾期不领取奖金,或者经网上公告后仍无法联系到举报者本人的,视为举报人自动放弃领奖权利。
 

编辑:陆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