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微商、代购、网络直播经营者也被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日前,区市场监管局为“微店”经营者丁女士颁发全区首张“电商”营业执照。
“电商”营业执照最大特点是经营场所不再是具体从事经营活动的地址,而是网络平台网址。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品,利用技能从事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范围之外,其他“电商”经营者均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下一步,姜堰区市场监管将以《电子商务法》宣传贯彻为抓手,从注册、广告、合同等多方面为电商企业提供服务,让微商、代购的经营行为更加透明,优化网络市场发展环境,引导“电商”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使电商行业成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编辑:陆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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