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姜堰区卫健系统积极开展“改进服务 规范管理”专项行动,认真排查并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优化医院管理规范,改进医疗服务态度和服务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
区卫健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改进服务、规范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转发至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并在全区卫生健康大会上组织系统人员深入学习,明确责任和目标。同时成立“改进服务 规范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姜堰区医疗卫生系统“改进服务 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在专项行动中,区卫健委重点自查监督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管理和服务上是否存在疏漏环节,执纪执法中是否存在不严不规范行为。各医疗卫生机构重点自查是否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医疗行风制度,是否存在违反“九不准”行为,是否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收费等行为,是否积极主动改善医疗机构周边配套设施,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该委还结合省卫健委《关于在全省医疗机构开展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由委医政医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和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开展工作,对近期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卫健委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存在违法执业行为的单位予以立案处罚,同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拟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对于拒不整改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拟实施党纪和行政处分。
据区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委将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依法执业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让医疗机构做到“知法、守法、用法”,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对于群众的举报,区卫健委将有诉必查、有责必纠,件件有核实、有处理、有反馈,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和明查,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更加规范、服务进一步改善。对于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违规执业等行为,区卫健委在依法依规查处的同时,将加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并对机构主要负责人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严考治不为、问责促担当”。
编辑:陆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