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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13 08:12 来源:姜堰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根据《关于对泰州市姜堰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对象实施住院护理保险的通知》精神,今年姜堰区拟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对象继续实施住院护理保险。 经姜堰区、镇、村三级审核,2018年底,姜堰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对象2100人,按200元的标准,今年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对象住院护理保险经费需421500元(含招投标代理费用1500元),加上2018年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对象住院护理保险5月份增补202人、8月份增补2人,折合保费23934元,总计445434元。
编辑:陆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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