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兴市出台《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于今年改造695户农村危房,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
《方案》明确,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住房经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专业机构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认定为D级需进行拆除重建或C级需进行维修加固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补助标准方面,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000元的建档立卡户,拆除重建的每户补助不高于4万元,维修加固的每户补助不高于1.8万元;低保户、建档立卡户(含已脱贫仍为危房的),拆除重建的每户补助不高于3万元,维修加固的每户补助不高于1.4万元。实际建设费用少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助。
在改造建设标准上,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人户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2人户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3人户控制在75平方米左右,因特殊情况超面积的须报该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批准,补助标准不得提高。同时,改造建设住房的标准须符合《泰兴市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满足房屋结构安全,厨房间、卫生间、卧室等功能基本齐备,并合理布置线路及电器插座,保证改造后的用电安全,拆除重建的房屋安全期限应不少于30年,维修加固的房屋安全期限应不少于15年。改造后住房基本能满足生活需要,厨房间的灶台、水池,卫生间的坐便器、洗脸池等设施设置到位,门前道路需硬质化,确保平坦通畅。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五保户、残疾人贫困户配备必要基本生活用品。
据了解,危房改造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户主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泰兴市级审批。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以及最终补助金额须在村、乡镇(街道)、市三级进行公示。(蒋凯 朱敏丽)
编辑:黄丽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