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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出台“科技人才80条”

时间:2018-11-10 13:35  来源:泰州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11月9日,泰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围绕深入推进科技创新、鼓励企业聚才用才、鼓励事业单位集聚高层次人才、全面建设创新创业友好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了80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大创新政策供给,全面激发创新动能,引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泰州市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人才强企10条”“人才生态36条”“科技创新36条”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推进人才集聚、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
 
       “这次出台的科技人才80条,注重政策的延续持续、优化完善、落地落实和创新突破。”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介绍,“科技人才80条”站在企业和人才的角度,对企业认同度高、作用发挥明显、分散在若干文件中的一些政策进行了集成,既保持了政策延续性,又解决了政策碎片化问题。对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要求,对比周边城市的政策标准,对现有的一些政策进行提标扩面,既有奖补标准的提高,也有扶持范围的扩大,形成了科技人才政策的2.0版本。对一些政策进行完善,既明确支持对象、资助标准、兑现条件等,又力求可读易懂好操作。同时,创新推出企事业单位引才育才奖励、科研人员薪酬激励等17条综合改革措施,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科技人才政策泰州版本。
 
       在深入推进科技创新方面,主要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园区(开发区)创新发展、加强研发机构和载体建设、促进科技服务业健康发展、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健全科技人才金融支撑体系等7个方面,推出了30条具体政策。主要突破点有:一是进一步加大创新主体培育扶持力度。在以往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基础上,新增对入选省“瞪羚”企业、省“独角兽”企业的奖励,分别为50万元、100万元;将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由20万元调高至30万元。二是更加突出推动园区等创新载体建设。鼓励和支持高新区、各类科技园区、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建设,每年对市级高新区进行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对排名1-2位、3-4位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三是更加注重研发机构的运营。新增了对研发机构运营质态的绩效考评奖励,形成“不仅要建成,更要用好”的鲜明导向。
 
       在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方面,重点从鼓励企业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推进企业人才安居工程、发挥企业人才培养主体作用、激发企业聚才用才主体活力、支持事业单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支持事业单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鼓励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等7个方面,制定了29条政策。特别是在激发用人单位聚才用才活力方面,推出两大奖补:一是引才奖补。对全职引进国家“万人计划”等领军人才的用人单位,最高给予100万元引才奖补;对“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团队)的,最高给予500万元引才奖补。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照全职引进对象层次标准发放50%的生活补贴。二是育才奖补。对自主培养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对自主培养国家“万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补。对获得国家、省级科技人才项目资助的高层次人才,给予1:1配套支持。对企业新取得正高和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分别奖励8000元、5000元。
 
       在建设创新创业友好环境方面,具体从深化科技创新“放管服”改革、提高聚才用才市场化程度、提升人才服务品质、加大聚才用才典型选树力度等4个方面,出台了 21条政策。主要突破有两项:一是进一步优化科研项目管理。明确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扩大了项目承担单位经费使用权,在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可自主调整直接费用全部科目的经费支出,不受比例限制;提高了项目资金拨付效率和留用处理方式,项目资金由市财政部门一个月内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二是更加突出人才服务品质的提升。从高层次人才比较关注的医疗健康、子女入学需求入手,打造人才服务环境“软实力”。对国家“万人计划”等高端领军人才提供市级重点医疗保健待遇,配备家庭医生和签约医生,建立健康档案,开通就医“绿色通道”,推出“全程陪诊、就医无忧”的贴心化服务。充分放大泰州基础教育优势,对高层次人才推行“学额奖励”制度,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以自由选择泰州全市的优质教育资源,以最好的教育服务最好的人才。(钱兰)

编辑:袁常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