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姜堰梁徐镇江村村支书王金春正忙着筹备成立绿化公司。该绿化公司成立后,预计每年为村集体增收5至8万元。王金春感慨地说:“没有姜堰民政局的帮扶,就不会有绿化公司这只生蛋的‘鸡’。”
梁徐江村村是姜堰民政局挂钩帮扶的经济薄弱村,姜堰民政局副局长蒋兆荣说:“帮扶江村村是姜堰民政局贯彻执行《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众多举措中的一项,也是姜堰多举措救助困难群众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姜堰区民政局认真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和困境儿童的兜底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竭力帮扶挂钩扶贫村的全面发展,发挥了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应有作用。
姜堰民政局逐年加大低保保障力度,全面实施低保标准城乡一体。2007年至2018年,全区低保标准提升了709%。自2016年以来,姜堰累计保障农村低保34.3万多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7260多万元;城市低保18.4万多人次、城市低保金566多万元。2016年至今,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72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650元,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4550多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从6489人增加到8950人,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809万元。
孤儿等困难儿童是特殊的关爱群体。姜堰民政局摸底排查了全区散居孤儿身份的审核、生活费发放、实际监护、生活状况等情况。目前,全区享受分类保障金发放的困境儿童共76名。2018年春节,全区共慰问559名困境儿童,发放节日礼品、学习用品、生活物资近7万元。暑假期间,姜堰民政局联合团区委在全区18个青少年之家举办“公益暑托班”,提供公益陪护服务,累计投入资金20万元。姜堰民政局与卫计部门合作,长期开展孤儿健康体检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区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建成率达95%。
姜堰全面严格执行《泰州市市区医疗救助实施意见》,明确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2016年以来,全区医疗救助16.3万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6350多万元。2016年以来,区、镇两级共救助各类临时困难人员1.8万多人,发放临时救助金558万元,发放灾害救助金104万元。(钱宏斌 陈永青)
编辑:黄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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