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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出台政策助推特色田园乡村试点村建设

时间:2018-03-02 10:44  来源:姜堰政府网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日前,姜堰区出台《关于鼓励“要素聚乡、乡贤回乡、市民下乡”助推特色田园乡村试点村建设的意见(试行)》,以进一步鼓励要素聚乡、乡贤回乡、市民下乡,打通资本、技术、人才回流通道,充分发挥在发展乡村事业、致富百姓群众、弘扬科学文明、推崇文化传承等方面的作用,加快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步伐,打造村级微观层面乡村振兴试验田,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径。
 
       鼓励引领农业结构调整,支持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模式,调整种养业结构,培育新产业、新业态。鼓励兴办农村电商,支持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农村闲置房屋注册公司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并实际运营,销售姜堰“百村优品”特色农副产品。
 
       鼓励发展乡村旅游,对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创办、领办休闲农业旅游、民俗旅游、民宿、农家乐等项目,符合区域发展规划,租用民房5户以上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租期3年以上,实际投入在50万元以上,经验收审核通过,按实际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50万元。对利用闲置房屋创办养老服务机构,房屋租期3年以上,符合规划经过审批,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每个床位一次性奖励5000元。
 
       鼓励文创项目落户、乡土人才入驻特色田园乡村。鼓励乡贤能人回归参与村级事务管理。鼓励乡贤能人参与经济发展、兴办公益事业。鼓励带动低收入农户共同发展,支持各类产业项目吸纳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参与就业。每吸纳一名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就业,全年务工不少于8个月的,补助2000元。
 
       鼓励招引特色产业项目。鼓励金融、保险部门创新服务,降低融资成本。 鼓励基层组织整合资源,提供多样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