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安监局发出表彰决定,授予姜堰经济开发区5家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企业(二级)”称号,28家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企业(三级)”称号。
“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是近年来省、市安监部门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而开展的一项活动。获得“安全生产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必须是安全生产状况良好、安全发展理念较强、安全文化丰富,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取得较高安全生产社会认知度和良好安全信用记录的企业,同时必须连续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未发生有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诚信企业”每年评选1次。经过安监部门组织专家按照评价指标的创建标准严格考核,并经社会公示后评出。
编辑:黄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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