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局,更事关农民群众福祉。为深入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三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整治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2023年,市财政局安排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1000万元,并研究制定了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财政扶持政策。
扶持对象:从海陵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的行政村(涉农社区)中确定,重点扶持经济薄弱村和环境薄弱村,以行政村(涉农社区)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时间为2023年至2025年。
补助标准: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的7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扶持内容:(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治“五沿、五旁”农村人居环境,村域水系、林带、绿地、田园生态环境修复,村内水环境综合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等。(二)村内公共空间治理。村庄“三乱”整治,杂乱空间整治,废弃沟塘整治,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等。(三)村庄基础设施提升。村内道路桥梁维修建设、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建设,村庄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等。(四)村内公共服务配套。传统村落保护,卫生公厕建设,生态停车场、小型主题公园建设等。
编辑: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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