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姜堰区交通运输局多举措深化改革,护航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共有629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审批事项92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537项。根据机构改革和综合执法工作要求,92项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至交通窗口,实行统一受理,制定《一次性告知单》。刻制“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进一体化在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截至11月14日,依法受理各类行政许可申请107起,配发机动车道路运输证1865辆、年度审验5183辆,从业资格证办理840件,办理注销、转籍、变更、咨询等事项3173件。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承接七级及等外级航道的行政确认事项。挂牌后,主动对接上级部门,明确事项的办事流程,办结行政确认事项2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按照省厅文件,对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和从业资格证换证2项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认真分析交通运输审批服务事项,特别是涉企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梳理出交通部门“秒批秒办”事项清单13项,持续提升交通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的许可事项清单,中央层面涉及交通运输部门许可事项共15项,其中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3项,优化审批服务11项;省级层面涉及交通运输部门许可4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3项。区交通运输局着力简化审批手续,细化工作举措,7月1日以来,审批改为备案5项,实行告知承诺61项,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持续推进信用建设。将信用工作纳入监管工作重点,相继出台《2021年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区交通运输系统信用体系建设职责分工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信用交通”的工作职责;在“双随机、一公开”行业监管手段应用上,加强对“失信者”的监管,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发挥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日常监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保障“守信者”在市场竞争中处于领先位置,让“失信者”难以立足,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对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失信行为已整改、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已满最短公示期的企业,积极为其提供“线上指导、线下代跑”服务,通过电话联系或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协助提供企业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材料,“一对一”讲解信用修复操作流程,指导企业通过信用信息门户网站,申请修复企业信用、撤销信用公示内容,退出失信“黑名单”,助推失信企业“纠错复活”,今年以来已助力3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吴建隆 李梅)
编辑:陈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