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负担,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今年起全面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
落实“告知承诺制”。受理企业登记时,明确告知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将告知内容纳入询问笔录,并提供纸质《承诺书》。
做好政策宣传。办事窗口摆放公示牌,通告有关政策及承诺书样本,在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的通告》及承诺书样本。
严格责任追究。办理登记时,工作人员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切实保障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并加强承诺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对因个人原因核实不准确、未享受政策优惠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编辑: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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