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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出台农产品展销店开设奖补办法

时间:2021-05-14 08:41  来源:泰州政府网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为充分挖掘兴化市农产品品牌含金量,进一步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兴化市制定出台《兴化农产品展销店开设奖补办法》。奖补对象为经兴化市农产品品牌建设运营中心授权开设兴化农产品展销店的市内外企业。
 
       兴化农产品展销店租金奖补。按照门店租金的50%作为奖补基数,最高为40万元。对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开设的,按照年度奖补基数金额增加20%。
 
       兴化农产品展销店装修奖补。按照门店实际使用面积计算,最高为40万元。
 
       在重点城市、省级媒体发布以兴化农产品为主题的广告宣传费用奖补。给予广告费用20%奖补,全年封顶10万。
 
       销售奖补。市外展销店企业从江苏垛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进货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可享受当年度租金和装修奖补。实行销售超额奖励,对进货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2%的销售奖励。
 

编辑: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