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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1人荣获“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时间:2021-04-21 13:11  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近日,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刘玉进被授予“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也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先进个人。
 
       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提振士气,经中央批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经严格评选,决定授予194个集体“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391名个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此次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是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优秀代表,为守护食品安全作出了杰出贡献,发挥了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编辑:沈露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