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策应创业富民新形势新要求,解决广大创业者资金扶持新需求,在实行创业担保贷款“333”机制、“你贷款我贴息”新模式等举措的基础上,泰州市人社部门不断创新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给予创业者真金白银的支持,切实鼓励创业促进就业。2020年全市发放富民创业贷款4165笔,提供创业资金11.01亿元,创历史新高,在全省位于前列。
政策全面优化。联合财政、人行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泰财金〔2020〕37号),重点支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十类就业群体,确保政策全覆盖。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流程全面简化。借款人依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后,人社部门资格审查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指导借款人登录政银担信息系统,告知办理贷款流程;贷款项目受理后,合作银行和合作担保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流程;合作银行放贷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放贷后,财政部门及时将贴息资金及担保手续费拨付给贷款银行和担保机构。疫情期间还开通贷款申请绿色通道,由经办银行远程视频连线,让创业者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创业贴息贷款。
基金全面夯实。在全市范围建立2亿元创业担保基金,其中市财政安排1亿元、各市(区)安排不低于2千万元,担保基金单独运营,专户管理。进一步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积极鼓励担保公司在不动产抵押、由其他具备担保能力的自然人提供反担保这两种方式基础上,更多地运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质押以及其他信用保证方式,以便让更多具备还款能力的创业者获得创业担保贷款。
协作全面加强。建立人社、财政、人民银行等跨部门协调机制。各合作银行制订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规范贷前审查、贷中审批和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对贷款资金投向的监督管理,各合作担保机构配合银行做好贷后检查、逾期贷款催收等相关工作。按季召开督查分析会,通报基金业务运营情况,按年度进行考核评比,努力营造创业带动就业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沈露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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