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持续发力,精心呵护来之不易的生态环境“高颜值”。
继创成全国首批、苏中首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摘取生态领域最高荣誉后,在充分发挥群众自治、共建共享优美生态环境的同时,姜堰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集中力量精准排查通扬运河沿线57家涉水企业,对30余家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对4家超标排放企业立案查处。开展沿河砂石码头专项排查、涉VOCs企业、汽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上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31人次,检查企业825厂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67件,罚款金额418万元。查处违反新环保法案件13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5件,形成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生态环境治理全面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为企业办理“绿色存折”,鼓励企业实施污染减排,“存下”富余排污权,通过货币交换的手段出让,变“污”成“金”,实现污染减排与企业创收“双赢”目标。
深入推进“绿岛”项目,建设可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使之成为可供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绿岛”。(闵立银 姜存义)
编辑:陆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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