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和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授予泰州市2019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称号。全省仅南京市和泰州市获此称号。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各地积极开展了“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经市级核查、省级抽查等考核程序,决定授予南京、泰州等2个设区市“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称号。各地要学习借鉴示范市创建的典型经验,深化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邱骏 杨莉)
编辑: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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