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江市出台《关于深入做好靖江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出温暖帮扶困难职工系列“组合拳”,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工会推动、社会参与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格局。
开展困难职工家庭就业创业援助。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力度,合理确定本地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就业计划,鼓励安排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困难职工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贷款贴息。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将享受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登记失业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可享受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强化困难职工家庭医疗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全额资助;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性支付政策,按规定降低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到5000元,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患者提高10个百分点;规范医疗费用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实施由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医疗救助费用等补助政策;开展疾病诊疗救助,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交押金等政策;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发生急、重、危、伤病等,需要急救但无力缴费拖欠的急救医疗费用,先由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提高困难职工抵御疾病风险能力。
实施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教育救助。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给予生活补助或发放助学金。学前教育阶段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全日制公办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普通高中阶段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实际发放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在1500元至2500元之间分档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就读阶段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阶段,按专科每生3000元、本科每生4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助学金。
解决困难职工家庭生活难题。对特困职工家庭,每户每月给予5立方米免费用水基数;特困职工家庭免收有线电视初装费,主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按8元/月标准执行;特困职工家庭安装管道天然气给予建设费减免(公寓住宅房减免880元/户),每户每月免费用气7立方米;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超过3%(含3%)时,启动联动机制,为困难职工家庭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特困职工家庭与低保家庭同等享受粮油补贴和园林景点门票、区域内公共交通费用补贴,以及殡葬服务收费优惠等政策;重度残疾或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对象条件的特困职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标准给予全额补贴;优先解决特困职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求,通过审核符合保障标准的可享受租房减免或租房补贴;支持特困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重大疾病的治疗以及突发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支出。
编辑: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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