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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兰获评省“最美拥军人物”

时间:2015-08-14 15:02  来源:泰州晚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8月12日下午,江苏省最美人物新闻发布会在泰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台800平米演播大厅举行。泰州市拥军模范、家喻户晓的“拥军大嫂”刘秀兰当选江苏省“最美拥军人物”。发布会上,宣读了省委宣传部、省军区政治部关于授予刘秀兰江苏“最美拥军人物”荣誉称号的决定。
 
       今年63岁的刘秀兰,现任泰州市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董事长。1952年出生的她,自小对军人充满崇敬之情,长大后也光荣地成为一名军嫂。2005年从原单位退休后,刘秀兰毅然接手当时面临破产的酒厂,把一个将要倒闭的企业带上正轨,而此后,这个企业也成为泰州市拥军的模范企业。多年来,刘秀兰的拥军足迹遍布省内外,她的拥军事迹家喻户晓,广为流传。曾多次帮助多名复转退军人解决住房、子女就学、家属落户等实际困难,成为他们亲切的“大嫂”。自2007年,刘秀兰第一次踏上舟山岛,慰问泰州舰官兵,为他们送去价值数十万元的慰问品(金)后,每年的8月1日前后,她不论多忙,都要赶赴泰州舰,慰问子弟兵。这个不易的拥军之举,她一坚持就是8年。前不久,刘秀兰刚从泰州舰慰问结束回来,年过六旬的她笑称,自己已经由当年的“拥军大嫂”后来变成“阿姨”,现在的士兵们已经可以喊她“奶奶”了。“年龄越来越大,我和军人们的感情也越来越深。”刘秀兰感慨道。
 
       除了自己是拥军模范,刘秀兰还促进成立了江苏省内第一家爱国拥军促进会,迄今已发展会员单位100多家。刘秀兰说,国泰方能民安,军人是国泰的强大保证,她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更多人爱军拥军,为爱国拥军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卢佳乐)

编辑:黄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