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泰州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价格下调,每立方米从3.53元调整为3.46元。
泰州市物价局下发通知,对各燃气公司销售价格浮动幅度作了明确。其中,泰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的天然气最高浮动幅度不得超过15%,泰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最高浮动幅度不得超过17%。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继续实行优惠政策,即规划区域30平方公里内,科研开发区、生产制造区、会展交易区、康健医疗区、教育教学区、综合配套区等功能区域内的各类医药研发、生产企业,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价格每立方米优惠0.05元。(叶桂华)
编辑:蔡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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