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相关改革方案,研究部署泰州市改革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史立军主持会议。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朱立凡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就谋划实施相关改革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改革,围绕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谋划改革思路、细化改革举措,使改革成效更加符合实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符合人民群众新期待。要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科技创新积分管理,持续释放支持头部企业、加快人才集聚双“六条”的政策红利,更好发挥市场在项目、人才、资金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抓好“新春第一会”精神的落实和18条政策措施的落地,严厉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聚焦节点狠抓改革落实,开展“回头看”,加强跟踪督察,确保改革蹄疾步稳、扎实推进。要强化宣传打造改革品牌,进一步增进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合力,为更好地推进改革攻坚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21年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思想认识要再深化,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建立完善机制,真正把营商环境作为泰州的“第一信誉、第一品牌”,确保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工作推进要再抓实,着力解决好企业发展面临的痛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用好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政策措施真正落地落实,切实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编辑:陈玉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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