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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立军主持召开市委深改委会议

时间:2021-07-01 09:29  来源:我的泰州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6月29日下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相关改革方案,研究部署泰州市改革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史立军主持会议。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朱立凡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就谋划实施相关改革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改革,围绕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谋划改革思路、细化改革举措,使改革成效更加符合实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符合人民群众新期待。要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科技创新积分管理,持续释放支持头部企业、加快人才集聚双“六条”的政策红利,更好发挥市场在项目、人才、资金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抓好“新春第一会”精神的落实和18条政策措施的落地,严厉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聚焦节点狠抓改革落实,开展“回头看”,加强跟踪督察,确保改革蹄疾步稳、扎实推进。要强化宣传打造改革品牌,进一步增进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合力,为更好地推进改革攻坚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21年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思想认识要再深化,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建立完善机制,真正把营商环境作为泰州的“第一信誉、第一品牌”,确保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工作推进要再抓实,着力解决好企业发展面临的痛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用好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政策措施真正落地落实,切实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泰州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改革担当,加快改革突破,提升国有企业市场化能力,进一步提高国企发展质效、促进做大做强。要强化督查考核,健全督查工作机制,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有力推进。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泰州市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泰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会议强调,要致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空间格局。要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职责明确、合力攻坚的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改革精神,落实重点任务,努力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上下功夫,在优化医保公共服务上出新招,在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上见实效,着力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推进泰州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为改革推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吴超 朱浩民)
 

编辑: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