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陵区全力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体在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力求取得让群众可感可触的实际成效。
“三项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推行经济困难“个人承诺制”,以“诺”代“证”,让群众少跑路,切实解决群众在申请法律援助中来回跑、开证明难等问题。开展“上门援助”,对老年人、视力障碍等不便阅读告知承诺内容的特殊人群,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当面宣读告知书,并记录在案。提供“延伸服务”,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咨询解答,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积极引导其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对经济状况未达到困难标准,但具备一定条件的案件当事人提供代书服务。
“三类普法”提升社会知晓率。常态化普法,将各村、社区作为主战场,以三八节、劳动节、建党节、国庆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为契机,开展法治宣传。个性化普法,通过小广播、宣传栏、抖音、微信群及各种媒体、信息平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点单式”普法,根据群众类别、需求等分类施教。目前共开展讲座10场次,制发各项宣传用品及资料1000余份。
“三期监管”严把案件质量关。实行案件全过程跟踪监督,坚持援助案件受理、化解、回访一体化推进,对法援案件进行闭环管理,有效做好案件后续回访工作,通过回访了解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反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彻底销号、不留隐患,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编辑: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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