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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地方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拨投结合管理办法出台

时间:2024-07-11 10:27  来源:泰州政府网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为引领地区产业创新发展,取得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重大突破,吸引海内外创新项目,近日,泰州市海陵区《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拨投结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该管理办法是泰州市由地方政府出台支持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的又一创新机制,旨在为重大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提供支持。
 
       根据《管理办法》,经过江苏产研院立项论证的重大创新项目,主要通过“拨投结合”模式进行支持,即财政资金在项目早期按科研项目经费投入,待项目后期获得市场认可和社会化融资后,海陵区与江苏产研院、泰州产研院的前期投入转化为股权管理或退出。该模式聚焦前期市场融资难点,意在帮助有可能产生颠覆性影响、填补国内空白的技术项目团队承担早期研发风险,帮助早期原创技术跨越“死亡之谷”,大力提升产业化应用成熟度。同时,在项目熟化的每个阶段,都由项目团队绝对控股,充分保障团队研发和运营的自主权益。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重大项目立项及落户、项目公司成立及运营、资金来源、权益转化及容亏免责机制等4个方面20条内容。江苏产研院、泰州产研院、海陵区级财政三方资金按1:1:1比例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段拨付。海陵区级资金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参照江苏产研院、泰州产研院出资渠道进行拨付,研发合作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将有效破解重大项目资金、研发及产业化等难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引导更多市场资本参与前瞻性、硬核技术投资,以更多“新”项目蓄势发展新质生产力。
 

编辑: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