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公布2023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态跟踪评价结果,姜堰区以全省第二名的优异成绩顺利通过验收。
近年来,姜堰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对标省食品安全指数评价体系要求,扎实有效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跟踪评价工作,全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实”字着眼,强化责任意识。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每年分别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报告,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点难点问题;逐年召开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签订年度监管目标责任书。深化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行动,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分层分级进行包保,形成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工作机制,高质量组织892名包保干部对全区10087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督导,确保每季度督导完成率100%,问题整改率100%;盯好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类人”,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件事”,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三道关”;创新实施食品安全“红黑榜”公示制度,每月定期进行红榜发布、黑榜曝光、黑榜销号,倒逼企业主体和属地管理“两个责任”齐落实,形成政府与企业同频共振的强大合力,有效推动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共享。
“准”字入手,筑牢安全防线。指导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加强基层食安办队伍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开展“江苏食安”APP培训指导,实现日常监督掌上操作;将全区白酒、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蜂产品、食品添加剂等生产企业全部接入省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积极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快检结果“全城通”,实现批发、零售农贸市场食品快检全覆盖;全面推行主体分级、量化分级管理,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程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严把粮食收购质量关,加强库存政策性粮食食品安全指标检测,严格出库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优化粮食产后“五代”服务。突出“一老一小”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校餐惠”智慧监管平台,学校食堂量化分级优秀率达95.6%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成率均为100%,18家养老机构全面建成阳光厨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100%;结合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开展果蔬、畜禽、水产三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整改各类风险隐患,坚决打击各类使用禁限用药物、滥用药物、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高”字领航,聚力品质提升。实施农药减量增效、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巩固全省首批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县成果,建设2个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基地,新创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5个,建立水产用药减量示范基地10个、面积3805亩,水产生态健康养殖面积占比90%;实施地产食品安全水平提升工程,创成1家省级示范小作坊、10家市级“阳光食坊”、10家市级“百家农村食品规范化经营示范店”、5家市级“祥泰商超”、20家市级“食品规范化经营示范店”,有效发挥了行业示范引领作用;修订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升53家“阳光宴会厅”服务效能,鼓励镇街坚持租用并举,实现服务村民与集体增收“双赢”;以外卖配送行业协会“党建+”模式为引领,开展网络餐饮“食安啄木鸟”专项行动,引导外卖骑手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即时拍照上传到监管平台,监管部门根据举报进行核查处理,形成“线上+线下”共监管的新模式;推行“阳光外卖”建设,实现网络餐饮食品加工透明化和可视化;常态化开展“把脉食品安全 助企纾困解难”联席会商活动,助力食品生产企业纾困解难;建设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共享实验室”,通过示范效应引导其他企业积极参与;开展小作坊“守护乡味”专项行动,促进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积极指导符合要求的小作坊转型升级为生产企业。
编辑:陈玉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