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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立案处罚未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责任主体

时间:2023-08-15 15:03  来源: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其实我早就知道今年新农安法实施后,要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但我一直心存侥幸,认为查不到自己身上,没料到处罚这么快就来了”。拿到罚单的姜堰区某合作社老板十分后悔。这是新《农安法》实施以来,泰州市首次对未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主体进行立案处罚。
 
       今年以来,姜堰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将新《农安法》、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等纳入宣传培训内容,并作为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重点。截至目前,已开展集中宣传5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累计培训近千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97家次,出动执法检查69人次,出具整改通知书21份。
 
       此次立案处罚是在前期执法检查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但该合作社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前提下进行的。该局将持续加大对农产品企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佘文凯)
 

编辑: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