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从加大金融支持、保障企业运营、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疫情防控四个方面,列出了10条支持措施,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抗疫情、渡难关。
据了解,“惠农十条”主要扶持的对象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及其他涉农企业等。
加大金融支持方面,该区将充分发挥泰州市产融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农业经营主体保持较低的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疫情期间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给予财政补贴,贷款贴息比例不超过2%,单个主体最高贴息额不超过30万元。疫情防控期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助50%。
保障企业运营方面,该区将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销对接服务,优先推荐“菜篮子”保供单位集中采购,鼓励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采购商优先采购市内“菜篮子”产品。疫情防控期间,对运输农产品和农业生产物资的车辆及时办理通行证,确保运输畅通。
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对承租区内国有企业的土地、厂房、生产设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2年3月至5月租金全免;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在3月至5月租金全免基础上,再顺延或从当月起追加减免3个月租金,减免期至2022年12月31日。疫情防控期间,种养业经营主体实际管理人因人员管控,无法履行管理职责而产生的临时委托代管费,财政补贴50%。
加强疫情防控方面,该区将组织党员干部点对点积极帮助新型经营主体协调生产用工、技术指导、资金运转等方面的难题,加大防护、消毒用品支持。(王馨凤 刘昊宇 毛进)
编辑: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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