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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发放困难群众一次性价格补贴

时间:2022-04-19 14:22  来源:泰州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4月14日,泰州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对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本轮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发改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持续实施重要民生商品应急价格监测日报制度。虽然我市CPI、SCPI月同比上涨均未达启动条件,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发改委积极协调市财政、民政、人社、退役军人部门及总工会,对泰州市直、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每人发放300元,同时建议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及姜堰区结合地方实际参照执行。”市发改委主任丁志强说。
 
       此次补贴发放范围,为2022年3月份登记在册的泰州市直、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特困职工,以及泰州市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本次补贴预计惠及市区困难群众16809余人,发放总额504.27万元。目前,补贴发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4月22日前发放到位。(谢荣 陈玉亭)
 

编辑: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