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科技厅公布江苏省“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第一批)名单,姜堰经济开发区科创中心名列其中。
2021年,财政部牵头发布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以及管理办法,调整原有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大享惠单位范围,在原有的省级以上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高等学校等七类单位主体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地市级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党校等单位主体。据了解,符合条件的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编辑: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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