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姜堰区以“四个落实”为抓手,建立了以镇街和行政村为管护主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有效保证了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
机制落实。各镇街全面组建农民用水协会,制定工程管理制度、排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水费收支制度,在工程施工、设施维护中严格执行到位。建立工程维修台账,并作为年终维修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产权落实。在基础信息调查、核查登记、公示及登记造册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位,发放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登记证,及时移交使用权和管理权。其中,新建工程完工验收后均第一时间与所在镇街签订移交证书。
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明晰工程产权的基础上,各镇街将管护主体与责任落实到相应行政村,并由各行政村明确到具体责任人。工程在运行过程中,如需维修,小维修由行政村自行负责,大维修由行政村制订维修计划,经逐级审批后执行。
资金落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经费由区、镇、村三级统筹,小维修由相应行政村具体负责,大维修由区、镇两级按不同类型设施给予补助。2020年,我区累计补助镇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经费约1000万元。
编辑: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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