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行程码上有※号就不能过去?”“您好,根据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您有对政府为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的限制活动措施予以配合的义务。”“哪条法律规定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七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及《传染病防治法》相关条文均有明确规定”。日前,在姜堰区俞垛镇横庄卡口,法律明白人释法说理,成功劝返一辆来自中风险地区车辆。
为了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俞垛镇将依法防控作为重要抓手,150多名“法律明白人”奔赴各个防控岗位,将道路卡口、生活小区、驻厂企业、商超菜场打造为普法“微阵地”,构建抗击疫情坚强法律屏障。 编辑:陈玉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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