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兴市政府与姜堰区政府签订全省首份跨市(区)排污总量指标置换协议,打破了环境要素县域流动壁垒,为两地重大项目落户奠定了扎实基础。
现阶段建设项目收储和使用的水、大气主要污染物指标除了总氮、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余5种都明确了有偿使用基准价。此次泰兴和姜堰签订的是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置换合作协议,泰兴市以71.4792吨挥发性有机物指标置换姜堰区50.169吨颗粒物指标。置换工作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双方可以先行使用,待挥发性有机物指标与颗粒物指标明确有偿使用基准价后,再补足差额或差价。
编辑:陈玉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