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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创新实施“后位河长”述职制度

时间:2022-07-13 15:03  来源:姜堰政府网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日前,姜堰区出台了《泰州市姜堰区后位河长述职实施方案》,每月产生5名镇级河长作为“后位河长”进行述职,述职的镇级河长由从抽查的河段中打分最低的对应产生。
 
       《方案》要求,每月中旬,姜堰区河长办赴现场督查,重点督查幸福河湖建设、河湖管护、交办督办问题整改等情况,并按照《姜堰区河长制工作督查评分表》内容打分,督查情况附照片由区河长办专人收集归档。连续两个月述职的镇级河长,该镇街当年度河长制考核总分扣6分;连续三个月述职的镇级河长,将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
 
       同时,将对“后位河长”定期开展“回头看”,考察“后位河长”履职情况。区督考办、区河长办持续跟踪督促述职河长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推进“后位河长”述职,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推动全区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每年12月底,将对“后位河长”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核评分,评分最低的3名河长在年度河长制工作会议上述职表态。
 

编辑: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