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发展改革 > 姜堰推行“企业免扰制度”持续打造优良营商环境

姜堰推行“企业免扰制度”持续打造优良营商环境

时间:2021-11-23 16:13  来源:自采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姜堰区持续打造优良营商环境,今年推行的“企业免扰制度”,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绑定,进一步提升了监管的科学性、精确性,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建立企业免扰工作机制。今年年初,姜堰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姜堰区优化营商环境20条》的通知,明确提出建立“企业免扰制度”。依据近年来对企业安全、环保、节能、养老保险缴纳、依法纳税、信用评价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结果,对企业进行评级分类,除环保、安全、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和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检查以外,在区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对A类企业可实施免检制度,对B类企业年度同一类别执法检查不超过两次,对C(D)类企业严格执法检查。随后出台的《<姜堰区优化营商环境20条>实施细则》明确了执行企业免扰制度工作中各单位工作职责,由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区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落实该制度;区工信部门牵头负责对企业进行分级评价,对企业评级评价每年实施一次,评级评价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建立综合性分级评价体系。由区工信部门牵头24个单位联合制定出台《姜堰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办法》,在工业企业领域统筹建立综合性分级评价体系。通过电子化手段建立综合评价数据模型,按照定量和定性判定相结合的标准为企业精准画像,将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列,按一定比例范围分成A、B、C、D四类。
 
       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落实“企业免扰制度”的意见》,明确各部门要在区级双随机抽查过程中严格执行企业免扰制度。对A、B、C(D)类企业实施分级分类检查。对A类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对B类企业保持常规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同企类别执法检查不超过两次;对C(D)类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依法依规严格实施检查。

       今年以来,全区27个部门在区级双随机检查工作中,制定227次部门双随机抽查任务,46次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共抽取市场主体1886户,其中工业企业数418户,除环保、安全、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和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检查以外,最终实地检查A类工业企业0户,严格落实了“企业免扰制度”相关要求。
 
       江苏利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评级结果为A,在今年的企业标准声明公开双随机抽查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监测结果作为检查结果依据进行回填。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李金忠表示,这种新型监管方式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给企业依法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刘燕 王宝富 姜存义)
 

编辑: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