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中旬,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区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区各村(居)党组织全面推广设立生态文明委员,在全区村(居)委员会设立环境保护委员,全力推进生态乡镇、优美村庄建设。文件还对这两个委员的工作职责、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据悉,姜堰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近期,姜堰将组织各村生态环保委员接受环保专业知识系统培训。
姜堰区环保局局长张亚平介绍,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该区率先在大伦镇顾野村、娄庄镇放牛村、兴泰镇薛何村和甸址村、华港镇李家庄村5个村庄两委会试点设立“生态文明委员”和“环境保护委员”,由村干部兼任, 让他们担任村庄环境管理网格长,对全村重点企业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对企业排污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从而打破了村级环保网格的“空转”状态,打通农村环保“最后一公里”。目前,5个试点村已全部建成省级生态村。(顾介铸 姜存义)
编辑:黄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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