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至14日,省环保厅副厅长蒋巍率考核验收组,对泰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进行考核验收。14日上午,考核验收组宣布泰州市各项指标达到要求,通过创建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市长史立军出席创建汇报会、反馈会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胜利、市政协副主席陆晓声、市政府党组成员孙耀灿出席会议。
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对泰州市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考核组认为,泰州市推动产业绿色转型,生态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加强监管执法和综合整治,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化环保宣传教育,公众生态文明意识不断提升。在创建工作中,泰州市委市政府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各项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均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指标要求,考核组同意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并建议完善相关工作,巩固国家生态市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史立军说,一直以来,泰州市始终把生态市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市之初就确立了“环保优先、生态立市”的发展理念,近年来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三步走”战略,加快建设长三角地区生态名城。全市上下要以这次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为新的起点,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举,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并重,大力倡导绿色发展理念,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塑造具有泰州特色的生态品牌,打造水城水乡的生态环境新优势。
史立军指出,针对考核验收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要迅速制定改进方案,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和更大的投入,全力整改提高,巩固创建成效。要调高目标定位,围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行绿色生产模式,完善生态保护机制,促进绿色产业发展,不断优化生态空间布局,持续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强化保护治理,推动沿江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区域环境协调发展,打好治水、治气、治土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推进改革创新,始终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大力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调整,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执法监督、投入保障、舆论引导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
编辑:黄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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