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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8-18 16:15 来源:姜堰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8月13日,泰州市姜堰区兴泰镇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驻镇站所负责人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决定建立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和实施村级环保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据了解,该镇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划分为二级和三级网格,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体系。该镇将从巡检、查处、反馈、监督、评价五方面力促网格正常运行,确保形成“政府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编辑:黄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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