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监督管理,切实保障老年人健康安全,姜堰区卫健委根据泰州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和医养结合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泰卫办函〔2020〕13号) 通知要求,联合区民政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月26日对全区21家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检查与指导。
此次督查,重点了解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情况以及督查机构内入住老人活动范围管理、卧室、卫生消毒、垃圾处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查看机构内老人体温检测和消毒记录,指导养老机构切实加强机构内疫情管控工作,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和服务。督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并发放疫情防控图文资料。
姜堰区卫健委王富楼主任带队参加了此次督查,并就养老机构防疫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措施;二是落实机构内老人每日两次体温测量,对体温超过37.3度的,要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坚持机构内每日消毒,厨房、食堂、储物间、走廊、楼道、卧室、值班室、消防控制室、卫生间、门把手等每天进行至少两次消毒并通风,做好记录;养老机构要引导老人待在自己的房间内就餐,取消院内集体活动,疫情期间禁止扎堆、闲聊等,规劝老人分批次进行户外活动。三是机构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针对突发情况能及时作出反应。
编辑: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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