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效能,进一步督促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责任,姜堰区水利局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根据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要求,姜堰区上报违法项目两个,分别为南洋雅苑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三期工程10#、11#、13#、14#楼)、皇庭御苑二期-II(第二阶段)开发建设项目(14#~16#楼),目前2个项目已完成整改,并补办了行政许可手续。
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图斑现场复核工作。省厅下达姜堰区第一批图斑复核任务77个,最终实际复核的图斑为85个,其中核定9个图斑所涉的8个生产建设项目存在水土保持未批先建,全部上门进行了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宣传并送达了补办手续通知书。其中2家(江苏省源怡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项目、南洋雅苑)已完成手续补办,其余8家正在积极进行补办。省厅下达姜堰区第二批图斑复核任务17个,目前已全部完成复核,其中核定6个图斑所涉的6个生产建设项目存在水土保持未批先建,目前融创玉兰花园已送达补办手续通知书。
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前期,该局已受理并准予水土保持方案申请2件(南洋雅苑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三期工程10#、11#、13#、14#楼)、皇庭御苑二期-II(第二阶段)开发建设项目(14#~16#楼),共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95万元。
启动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委托设计院完成了《姜堰区水土保持规划(初稿)》的编写,规划内容包括姜堰区水土保持区域划分、水土流失预防措施、水土流失治理措施、短期及长期实施规划、效益分析等。水建科已请各科室针对初稿提出意见建议,并由沈局召开了专题集体讨论会。目前,设计院正在根据汇总的意见建议对规划进行修改和补充。
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为简化企业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降低水土保持制度性成本。目前,已完成区域评估实施细则等材料的整理收集,为下一步与行政审批局和各园区对接做好准备。
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工作。书面发函至相关单位在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时就水土保持向该局征求意见,让更多建设单位知晓,从而做到关口前移;制作水土保持宣传手册,内容包括水保方案办理的法律依据、流程等,分发给各建设项目,目前已发放近百本;采访部分已积极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项目负责人,分享了水土保持工作的经验,制作一期水土保持专题宣传片,在姜堰电视台“水韵三水”栏目中播出,宣传水土保持的意义、办理流程,提高公众知晓率。
编辑:陆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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