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泰州市人口老龄化趋势,解决长期失能人员护理和日常照料难题,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和“健康泰州”建设,市医疗保障局于今年3月29日提请市政府办印发了《泰州市市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意见》,提出从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并将试点工作纳入了今年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和市区为民办实事项目。这是泰州市实施的一项新的社会保险险种,相对传统“五险一金”而言,被称之为“第六险”。
8月27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市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关工作情况。2019年筹资标准为30元/人,其中个人免缴费。2020年筹资标准暂定为80元/人,其中个人缴纳20元/年。市区约160万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可享受洗发、助浴、压疮等28项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并可根据个人需要选择不同的照护服务方式和服务项目,所需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相关标准予以支付,参保人员最高可享受到每月2400元的照护资金补助,制度实施后将有效缓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家庭困境。
编辑:陆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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