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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市监局力督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时间:2022-11-10 10:27  来源:姜堰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11月1日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姜堰区市场监管局精心部署,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江苏上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农产品深加工及食品研发、销售为一体的食品企业,年产值亿元以上。规定施行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走进该公司,解读立法背景、实施意义、重点条款等方面,指导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争做我区落实主体责任标杆企业,得到企业积极响应。
 
       该规定首次明确提出“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明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及职责要求,旨在要求企业时刻绷紧“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这根弦,有效压实主体责任,防范和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筑牢食品质量安全底线。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玉进说:“我们在宣传新法规的同时重点要强化对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食品安全总监的规定。”
 
       规定还指出,除了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像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用餐人数300名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名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名的单位都需参照本规定执行,严格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刘玉进说:“新法规有一大亮点,对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与不依法配备食品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企业先是责令改正,如果在规定期间内不改正,将给予5000—50000元的行政处罚,情形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希望企业切实履行责任,依法贯彻落实新的法律法规,生产好的合格产品。”(陈慧)
 

编辑: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