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委组织部、区委教育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从今年秋学期开始,在全区教育系统稳步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实施意见》对中小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工作职责作了明确: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定期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为确保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有效施行,我区同时出台了《泰州市姜堰区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规则(试行)》,对中小学校党组织、校长各自的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学校党组织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学校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同时,《工作规则》还对学校议事决策的程序、方法、要求等作了规定,对协调运行、督办落实等事项提出了要求。
二实小教育集团党总支书记秦咏中表示,“作为一名刚刚履新的党总支书记,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学习和探索,切实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职责。领导和支持校长将党组织的决议落细、落实,传承和优化‘一套班子,几个板块;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集团管理模式,创新和丰富‘人人成长,天天成长’的学校文化,厚实内涵,擦亮办学品牌,提升办学品位,为‘教育立区’作贡献。”
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区教育系统选择了区实验初中等5所中小学作为试点学校,分别由1名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统筹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制度完善、特色打造、经验总结等工作,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地见效。
“姜堰四中作为姜堰区首批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学校,充分认识到推动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工作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时代的呼唤,也是教育的使命。”姜堰四中校长杨牛扣说,“作为一名刚刚履新的校长,我将坚定地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好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扬姜堰四中‘培养人文情怀助力阳光人生’理念和提升‘阳光四中’等品牌效应,在实践中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杨奇 高杰)
编辑: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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