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姜堰区卫健委开展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并将此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精心实施,解决婴幼儿家长“入托无门”等后顾之忧,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托育难、托育贵问题。
作为牵头单位,区卫健委率先出台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制定了普惠政策清单:对开展托育服务的机构,一律给予减免主要税费、水电气享受民用优惠价格、财政每年补贴建设运行经费的待遇。制定了托育机构设置管理办法,严格办托场所、办托资质和办托条件等审核,促进托育机构规范运行。比如,在建设过程中,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标准》建造;收费公开透明化,实行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收费行为;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管理,通过业务知识和技能常态化培训,增强他们的服务能力和服务素养,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通过这些扎实有效的措施,敦促从业者们切实改变“唯利是图”办托育的思想,真正树立起了惠民利民的理念,让他们在促进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善育”上作出自己的贡献。
目前,全区已建成托育机构36家,标准托位1886个,其中,创成省示范托育机构1家、省普惠托育机构1家、市普惠托育机构2家。今后,区卫健委将进一步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宣传引导,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优化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环境,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实现“一镇一街一普惠”,让普惠托育惠及更多家庭。
编辑: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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