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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时间:2021-10-29 08:42  来源:兴化市应急管理局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10月28日下午,兴化市委、市政府专题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会,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夯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增强领导干部、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进一步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发展理念,层层传导好监管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市委书记方捷,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殷俊等市四套班子全体成员;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业务科室科长;各乡镇(街道办)乡镇长(主任)、协管负责人,安监办(局)主任(局长);市应急管理局班子全体成员;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活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常冬海主持会议。
 
       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建春受邀为大家解读新《安全生产法》。王建春是泰州市安全生产宣讲团成员,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对“工贸行业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等有着非常深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历,曾参与起草了《金属冶炼企业中频炉使用安全技术规范》《压力管道检验规则》《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托管标准》等一系列国家级、省级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活动中,王建春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进一步明晰政府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力度、进一步体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发展和创新安全生产有关保障措施和制度等六个方面对《安全生产法》进行解读,他的解读高屋建瓴、深入浅出、全面细致、精准到位,对帮助大家理解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厘清发展思路、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创新安全生产举措具有非常强的理论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
 
       就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大“新法”的学习宣传力度。要把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在民众中牢固树立“违反就是违法”的思想观念,真正让依法治安的法治思维,成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为自觉。要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筑牢“新法”的贯彻落实基础。新《安全生产法》被称为有史以来“最严”的安全生产法,要以《安全生产法》为准绳,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安全隐患和安全案件“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强化监管责任,进一步夯实“新法”的保障责任体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又要左右配合、整体联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同时,要把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全员岗位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领导干部、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个职工,坚决把安全生产的关口把紧、把严、把好。(韩婷 汪翔)

 

编辑: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