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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城管局贯彻执行《文明条例》内化于心

时间:2021-10-22 09:26  来源:姜堰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自《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姜堰区城管局坚持把条例规章内化为行为准则,学则必用、躬则必亲。
 
       学精学细。该局围绕《条例》学、对照工作学、结合实际学,从公益宣传、学习培训、民生工程、执法整治等方面,把文明行为进行再分解、再强化、再夯实。
 
       举一反三。外学文明条例,内定制度准则。该局制定出台《执法管理十不准》《日常管理十要、十不要》等10多项内部规范行为,并形成执行、督查、结果与年终绩效全面挂钩的环闭考核机制。
 
       传递能量。“江苏最美见义勇为环卫工”钱卫宏,全区“首届最美退役军人”丁克发、“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张红梅、“拾金不昧环卫工”钱红英、勇救落水老人凌敏等,他们用实际行动,一边守护着文明,一边传递着能量。
 
       甘于奉献。疫情防控期间,城管系统56名党员干部,分别奔赴城区6个社区卡点、高速路口,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平安,用自己的身体在群众面前筑起了阻挡疫情的“铜墙铁壁”。(屠兴权)
 

编辑: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