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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教育局坚持育人导向规范教育惩戒权实施

时间:2021-03-03 13:48  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日前,姜堰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学习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坚持育人导向,规范教育惩戒权实施。
 
       组织学习,把握《惩戒规则》内涵。通过“姜堰教育”微信公众号组织全区教师进行《惩戒规则》讨论,并邀请“教育智库”成员和本土教育专家对《惩戒规则》进行全面剖析解读,形成全体参与、全员学习、全面理解的“三全”学习氛围。区教育局明确要求,教育惩戒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不论在任何情况、任何背景之下不可背离“育人”这一根本。
 
       精准施策,规范《惩戒规则》实施。要求各校“因校制宜”“一校一策”,坚持公平正义、透明公开的原则,完善校规校纪以及班级班规班级公约的制定,全面提升《惩戒规则》实施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同时要求各学校各班级在校本班本规则制定过程中要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的意见,由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布后实施,积极做好向教师、学生、家长的宣传讲解工作,确保《规则》在学校落实落地落细。
 
       育人为先,发挥《惩戒规则》效能。要求各校实施《惩戒规则》不仅要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更要发挥其对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性保障性作用。必须根据学生身心特点、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选择适当的教育惩戒措施,保障教育惩戒与教育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充分完善教育惩戒后疏导机制,充分考虑学生的身体和心理承受能力,及时与有需要的学生进行沟通,提供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予以表扬。同时,区教育局对《惩戒规则》中的七类不当行为进行了重申。
 

编辑:沈露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