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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河长制”促“河长治”

时间:2019-05-08 15:00  来源:泰州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近日,高港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迎检部署暨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今年以来,高港11名区级河长共履职20次,全部达到河长履职频次要求,115名镇级河长共履职431次。全区已累计处理骨干河道“三乱”问题61处、“两违”问题54处,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近60%。
 
       就下一步如何抓好水污染防治和河长制工作,会议要求,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以更高站位抓好执法检查迎检和河长制工作深化。必须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必须从坚持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深化思想认识,必须从当好全市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职责使命深化思想认识,必须从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深化思想认识。行动上要扎实有力,以更实举措抓好执法检查迎检和河长制工作深化。要全面排查、找准病因;精准发力、迅速整改;标本兼治、常态长效。责任上要压紧压实,以更强担当抓好执法检查迎检和河长制工作深化。组织领导要到位,宣传发动要到位,督查考核要到位。
 
       会议强调,在环保问题上,决不能有半点侥幸、懈怠和马虎,决不能越雷池一步。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整改、对账销号;健全机制、抓长抓常。
 
       会议通报了高港区河长制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就水污染防治及河长制工作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进行了部署。(褚勇)
 

编辑:陆冬梅